向北美市场出口产品的制造商,经常会面临他们的产品是否受到某种强制认证管制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受到认证管制的不确定性。实际上,对于产品是否强制认证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判定。因为这不仅取决于产品的类型, 而且也取决于产品面向的用户类别和销售对象,以及由谁使用, 也包含认证机构的选择 (例如NRTL =国家认可的测试实验室, 由OSHA对特定产品范围授权)。
在美国,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OSHA) 联邦管辖的法规,“工作场所设备”需要认证。对于工作场所的电气设备,相应的管理法规是29 CFR 1910条S条款,辅以美国国家电气规范 (NFPA 70)。“工作场所使用”一词的意思是,它可以在工作场所使用而非只能在工作场所使用,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电子消费品必须由NRTL资质的实验室认证。此外,一些州、县、市也有自己的认证条件,零售商往往需要第三方认证来减少责任。
在加拿大,所有省、地区和直辖市都需要通过在当地法规中采用加拿大电气规范(参考文献CAN/CSA C22.1)来获得第三方认证。产品认证应由加拿大标准委员会(SCC)指定的认证机构CO(Certification Organization)来进行。每个CO都有特定认可的产品认证资质范围。
北美市场安全认证使用的技术标准由美国UL(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和加拿大CSA(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制定和颁布。UL和CSA同时也是是众多公认的加拿大和美国认证机构中的主要两个。从合规性的角度,无论是美国 NRTL 还是加拿大的CO 机构在他们的资质范围内均是制造商可行的选择,因此针对不同产品及情景,制造商可以合理的制定认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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